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章程

发布者:戏剧影视学院发布时间:2019-01-09浏览次数:9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简称“中传戏影学生会”,英文译名为“Theaterand Film Union”,英文缩写为“TFU”)是戏剧影视学院党委领导和戏剧影视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和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三条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成 员

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全体本科生在得到允许后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章程,执行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决议

(二)完成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相关部门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戏剧影视学院党委的领导和戏剧影视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职责: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九条: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持日常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戏剧影视学院团委。